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NING XIA HUI ZU ZI ZHI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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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栏语: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文物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2026年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历史节点,落实最高检“益路长征·赓续守护”专项监督部署,立足宁夏厚重红色历史,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法律监督职能,守护长征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即日起,开设“益路长征·赓续守护”专栏,聚焦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办案实践,坚持以案释法、以案促治,讲好宁夏检察护佑红色根脉的生动故事,敬请关注。
9月28日的老龙潭景区,山风清凉。
拾级而上,在景区内的老龙潭烈士陵园,一名游客驻足在烈士马智俭、魏志义、马玉德、马玉琪、米国仓的墓碑前,静静地看了很久。
1946年8月,为迎接在中原战场突围的王震部队顺利返回陕北,海固陇南武装工作大队沿六盘山一线向陇南方向出击。同年9月11日,武装工作大队300余人在化平(泾源)县冶家村、龙潭村一带被国民党军队3000余人包围,指战员浴血奋战,突破重围,其中马智俭、魏志义、马玉德、马玉琪、米国仓5名战士壮烈牺牲。
1992年7月,为缅怀先烈、弘扬革命精神,泾源县政府在老龙潭景区建亭树碑。2009年10月,这里被命名为自治区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013年,泾源县民政部门修缮了纪念亭,重新修建了纪念广场、烈士陵墓等。
每年,都有许多人前来瞻仰、纪念,在此聆听英雄故事,汲取前行的力量。
2020年春天,泾源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老龙潭烈士陵园里的墓碑碑框出现裂痕,地基有多处塌陷,墓地围栏有2处出现断裂,墓碑周围有杂物堆积。
“当时看到这些情况,我们心里很着急。这不仅损害了革命烈士的尊严,还存在安全隐患。”9月28日,记者跟随泾源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检察官杨红到老龙潭烈士陵园回访时,她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规定:“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应当健全服务和管理工作规范,方便瞻仰、悼念英雄烈士,保持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规定:“烈士纪念设施应当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绿化美化环境,实现园林化,使烈士纪念设施形成庄严、肃穆、优美的环境和气氛,为社会提供良好的瞻仰和教育场所。”据此,检察机关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行政机关履行监督职责,及时修缮、维护、清理,加强对陵园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部门迅速行动,统筹资源,聘请建筑设计研究院专业人员进行实地勘察,制定维修建设方案,启动修缮工程,对老龙潭革命烈士纪念亭及墓碑、墓区进行维修提升改造,新建了毛石挡土墙,整修道路,铺设护栏,拓宽了纪念广场的面积,并对纪念亭周围进行硬化及临水面岩壁坍塌处理,还加强了树木绿化。
2025年10月,泾源县对老龙潭烈士陵园进行不动产登记,确定老龙潭革命烈士纪念亭面积为313平方米,明确了其不动产权属。
“这是对承载着历史记忆和精神丰碑的陵园完成了一次意义非凡的身份认证。”泾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负责人说,这几年,泾源县依托老龙潭烈士陵园开展了“行走的思政课”以及红色研学活动,在清明节、“9·30”烈士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经常性开展烈士缅怀活动。
“红色资源保护永远在路上。”据杨红介绍,泾源县检察院在对检察建议开展“回头看”的同时,持续深化“检察监督+行政履职+社会参与”模式,对全县4处革命文物开展常态化监督,用法治力量确保每一处红色遗址都成为“活的教科书”,让革命精神在新时代永续传承。